發布時間:2025/05/19 17:24




尊敬的經銷商:
近期我司發現有個人或組織在天貓、京東、淘寶、抖音、快手、阿里拍賣、拼多多、微拍堂、咸魚等網絡平臺或個人微店上銷售帶有“龍園號”字樣的產品,部分網店甚至假冒“龍園號”“龍園茶業”“龍園茶廠”名義肆意妄為或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或低價亂價銷售,嚴重擾亂了正常經營秩序,嚴重影響了廣大經銷商的積極性,嚴重影響了“龍園號”產品流通,嚴重影響了“龍園號”品牌形象,嚴重影響了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為了維護良好品牌形象和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經公司研究,現就全面禁止在網絡平臺上銷售龍園號未授權產品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司從未授權任何組織或個人在上述網絡平臺開設網店銷售“龍園號”產品。我司已在天貓、京東、阿里巴巴、抖音、快手、拼多多等設立“龍園號官方旗艦店”,展示“龍園號”品
牌系列產品并監控網上亂銷售行為。我司建議廣大消費者及各級經銷商、客戶通過我司正規授權渠道購買,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在上述網絡平臺非龍園茶業官方旗艦店銷售的文字描述與“龍園號”相關的產品,均不是我司授權銷售的產品,其產品質量、價格、來源真假難辨,可能屬于假冒偽劣產品。我司概不提供產品真偽鑒定,也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務。引起的任何民事糾紛或刑事責任,均與我司無關。
三、未經我司書面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通過網絡平臺(包括但不限于天貓、京東、淘寶、抖音、快手、阿里拍賣、拼多多、微拍堂、咸魚等)銷售我司“龍園號”品牌系列產品。對于違規在網絡上銷售標記“龍園號”字樣產品的商戶和平臺,須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一周內下架或刪除網絡平臺上標記“龍園號”字樣產品的鏈接,否則我司將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追究其相關責任。
四、對于未經我司同意擅自在網絡平臺上實施假冒“龍園號”“龍園茶業”“龍園茶廠”等混淆行為,引人誤以為是廠家或者與廠家存在特定聯系,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使用與“龍園號”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擅自將“龍園號”商品名稱、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作為域名主體部分等網絡經營活動標識,擅自使用與“龍園號”有一定影響的網店、小程序、公眾號等的頁面設計、名稱、圖標、形狀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擅自將“龍園號”“龍園茶業”“龍園”等設置為搜索關鍵詞,足以引人誤認為是廠家銷售或者與龍園茶業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對于上述假冒嚴重侵權行為,須立即下架或刪除鏈接,我司將固定證據,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并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責任。
五、我司已全面啟用產品追溯系統。鄭重提醒各代理商、經銷商、零售商嚴格按我司授權的正規渠道銷售我司產品,禁止任何形式的網絡銷售或供貨到網絡平臺,否則將被視為重大違規行為,將承但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若網絡銷售屬于代理商或經銷商的下線零售商行為,則處罰其上線代理商或經銷商。部分經銷商或個人未經我司同意擅自在網絡平臺上進行銷售行為,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和有關規定,嚴重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權益,我司保留追究違法經銷商承擔法律責任的一切權利。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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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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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雙版納州古茶山茶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園茶業”)是集茶葉種植、生產、加工、銷售、科研、茶文化、茶體驗、茶旅游等為一體的現代化綜合性茶葉企業,是云南省農業產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也是云南省茶葉產業發展先進企業。